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白塘、区府路、东圳路营业所装修改造施工单位二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项目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白塘、区府路、东圳路营业所装修改造施工单位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SXZB2025151)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闽邮分〔2025〕2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评标法确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白塘营业所、区府路营业所、东圳路营业所;
2、工程建设规模:莆田白塘营业所、区府路营业所、东圳路营业所室内标准化装修及室外工程;
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本项目内容的所有工程施工、公安、缺陷责任期等工程服务;
(2)发包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工程书及编制说明)。
4、工程预算造价及发包价:
4.1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详见附件1-1。
4.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K值=10.00%。各营业所发包价详见附件1-1。
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K值)为10%。
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详见附件1-1,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订立时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并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8、安排勘察现场:/
9、项目答疑:/
10、其他要求:/
三、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2024年全省代理金融网点装修改造项目、2024年金融网点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入围补充(二次)采购和2024年金融网点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入围补充(二次)采购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2)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网点装修改造施工单位的入围供应商,本项由采购人提供入围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拟派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四、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一)选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二)选取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三)选取方法:采用简易评标法。
注:在选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发包人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选取结果的,选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选取。
(四)成交数量:中一备一。
(五)抽球规则如下: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登记顺序号或邮寄寄达接收的顺序作为该投标人的抽签号码,并由采购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对应的号码。由采购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出的球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备选),第二次抽出的球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唯一中标人。
施工单位使用规则:根据施工单位使用规则,供应商可承接的项目达到相应等级允许最多承接的在建项目数时,该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具体规则如下:
供应商后评估结果 | 使用规则 |
A级 | 允许最多承接6个在建项目 |
B级 | 允许最多承接5个在建项目 |
C级 | 允许最多承接3个在建项目 |
D级 | 暂停承接施工项目 |
未参评供应商 | 允许最多承接3个在建项目 |
本项目按标段顺序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若某供应商成为某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可承接数量已达到规定上限,则该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抽取。
供应商承接项目情况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附件1:入围供应商承接项目情况,最终各供应商可承接项目数量以开标当天全省各地市统计结果为准。
五、确认
(一)收到本告知书后,请于2025年08月06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及确认函一并通过发电子邮箱fjsxzb@163.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2,确认函须按格式填写并盖章)。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采购文件费用为100元,代理机构向确认的投标人发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工程书)及采购文件(含投标文件格式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或于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前(北京时间)邮寄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联系人:黄季红:联系方式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如果投标人以邮寄方式或专人送交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因为物流原因(包括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寄出后,投标人应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至福建盛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sxzb@163.com)并与招标代理(黄季红、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确认。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七、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官网上发布。
九、中标通知
(一)采购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十、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十一、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以项目为单位收取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伍万元整(50000元)。说明:成交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履约担保金,若成交施工单位未发生违约情形,采购人将在合同期满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
合同付款条款:质量保证期24个月,服务有效期为自开工到质量保修期满,合同付款条款:采购人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月工程质量经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评定为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款付至审定总造价97%;经24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检查无质量缺陷等异常情况后,再付清剩下的3%保修款。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施工单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授于标准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项目告知书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或者中标人合同履行期间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启用备选供应商;当备选供应商也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文件随附《合同草案》中已有约定条款按照合同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友好协商后在合同中补充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2756319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联系方法: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蓝斌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700
缴纳代理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纪委办
报名费、中标服务费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5003010018078903
(转帐、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如FJSXZB2025151报名费/中标服务费字样)
附件1-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各营业所招标控制价、发包价及工期详见下表。
标段/合同包 | 网点名称 | 控制价 (人民币,元) | K值 | 发包价(人民币,元) | 工期(日历天) |
1-1 | 白塘营业所 | 200901 | 10 | 180892.5 | 42 |
1-2 | 区府路营业所 | 367240 | 10 | 330806.3 | 55 |
1-3 | 东圳路营业所 | 368917 | 10 | 332196.4 | 55 |
合计 | 937058 |
| 8438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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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函
(招标人/代理机构)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 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白塘、区府路、东圳路营业所装修改造施工单位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SXZB2025151) “项目告知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