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4年南大街顶楼办公改造工程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常州市分公司南大街顶楼办公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2024年常州市分公司南大街顶楼办公改造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编号:JSCZCG-2024-150。
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邮政南大街顶楼办公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本项目总预算9.98万元(含税),南大街顶楼办公装修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99号15楼,面积约71平米。本次改造是局部改造,本次改造不扩建。工期:15天,质保期至少2年。
本次采购的总价最高限价:99737.36元。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规分包。
2.2建设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甲控,甲供材除外)。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质保期2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报价限价的,该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拟派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有造价1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及以上的装修改造类(住宅除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本次采购不接受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附件《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公告中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也可致电或发邮件索取794775921@qq.com。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公开比选文件费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账号:80500188000081420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路支行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2.递交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开标室。
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本项目唱价会议。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通过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八、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
邮 编:213000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96938213,0519-6895279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报 名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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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常州市分公司南大街顶楼办公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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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全称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应答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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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票 资 料 信 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 |
开票类型 (普票/专票,默认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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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客商注册地址 |
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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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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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标书费发票领取方式(如果此项未选择,将默认为供应商自行领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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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领取 |
联系人邮箱 |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在发票开出后,我司将邮件通知前来领取,因供应商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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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领取 |
发票收件人姓名 |
发票收件人电话 |
发票邮寄地址 |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邮寄费为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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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1、汇款凭证(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开户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黄色部分请务必填写完整。 2、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表为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4、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本表无须扫描件)发送至公告中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标包号)”) 5、因增值税发票开出抵扣有效期为6个月,请务必收到邮件通知后及时领取,因供应商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