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闽-HMXM2024C-01078-厦门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网点头盔、防弹衣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厦门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网点头盔、防弹衣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MXM2024C-01078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厦门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网点头盔、防弹衣采购
2、项目编号:HMXM2024C-01078
3、项目概述:本项目拟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49金融网点采购头盔、防弹衣,共计98套。
4、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项目预算 | 控制价 | 交货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厦门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网点头盔、防弹衣采购 | 98套 | 173852.00元 | 头盔控制单价为800元/个,防弹衣控制单价为900元/件,总控制价为166600元。 | 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10日内,将货物准确、安全运送至指定地点。 | 1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73852.00元,总控制价为¥166600元,供应商首次及最终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所列控制价,未按以上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函复印件。
5.4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谈判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报价无效。
5.5供应商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时间(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网上报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查通过后登录平台下载获取谈判文件。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谈判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4)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
6.2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3具体操作流程为:
有意参加供应商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联系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涉及文件费用开发票事项,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账户信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报价响应)的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点击下载中心“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若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或拨打电话400-808-6131(周一~周五9:00-17:00),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 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6.4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下载/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报价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5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价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响应)与质疑(异议)。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及线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7.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本项目将进行现场谈判及二次报价,供应商必须委派谈判代表现场参与,因此本项目不支持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响应。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并且该供应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同时失效,其响应(报价响应)无效。
7.3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1)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平台、签到、解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同时携带CA证书及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制作电子首次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等),开标后应现场解密电子首次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能出席现场开标的,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否则响应(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4)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提示供应商在线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解密,供应商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六十分钟内未能在线解密操作的,其响应(报价响应)视为无效。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与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谈判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9、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通知,下同)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除以上形式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注:(1)线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首次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官网上发布。
1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项目经办人:朱先生
1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
联系人:许炣樾、蒲天娇
联系电话:0592-5967267
电子信箱:1225289988@qq.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账户、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银行账号:172487738 |
特别提示 |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 |
附2: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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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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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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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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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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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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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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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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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是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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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报名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