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资管选聘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2-13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邮资管选聘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邮资管选聘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邮资管选聘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日常采购管理和风险控制需要,对于采购文件编制和组织采购评审等采购组织实施工作,拟通过选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

  3.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代理服务,代理货物及服务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服务范围为从编制采购(招标)文件至采购(招标)档案归档的全过程。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4.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及咨询服务;

  4.8投标人近三年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4.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10投标人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4.11提供能够覆盖金融业务的评审专家库,具备专职金融服务团队;

  4.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5.采购失败处理方式:

  5.1若截止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之日止、或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采购人重新发布磋商公告;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只有两名供应商可供选择,采购人继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方法不变;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5.2若两次磋商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重新采购。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

  6.2本项目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磋商对象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6.3.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3.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4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老师

  联系方式:010-89198355

  邮    箱:pangzhe@chinapost.com.cn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0下午1:00-1:30。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

  7.2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10层第八会议室。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金融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在磋商报名时需在2024年12月27日17:00前,使用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   名: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955544110901

  行  号:308100005980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9层

  项目联系人: 付老师

  电    话:010-89198357

  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