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山东分公司续期业务函件寄递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时间:2024-11-29     来源:

中邮保险山东分公司续期业务函件寄递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邮保险山东分公司续期业务函件寄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A20241119000050)

三、采购内容

采购服务内容为中邮保险山东分公司提供续期业务函件寄递服务,本项目采购的函件寄递服务包含印制费,其他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期业务管理办法》(中邮保险〔2022〕610号)的规定,分公司收展部需按期通过函件提醒(挂号信)的方式向投保人寄送《保险合同效力中止通知书》、《保险合同效力终止通知书》等资料,而挂号信属于邮政的专营业务,其邮件邮寄的相关价格均采用国家邮政统一规定的邮寄资费标准。经了解,中邮保险其他省分公司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通知书》、《保险合同效力终止通知书》等寄递均通过当地邮政公司完成。根据《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评审的方式实施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六、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日。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玉洁 张庆泽

联系电话:15165081096 15965900085

    箱:hyhawb@vip.126.com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人提出。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