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邮政智慧物流中心(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试桩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邮政智慧物流中心(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试桩施工项目 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工程内容:
1、项目编号:0675-250JOC0102235号;
2、项目名称:徐州邮政智慧物流中心(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试桩施工项目;
3、采购需求:徐州邮政智慧物流中心(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试桩施工项目,包括试桩施工数量三根,具体参数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预算金额:10.29万元;最高限价:10.289669万元;
5、工期:1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
(六)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
(八)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
(九)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十一)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十二)供应商自2022年7月以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业绩,则须提供能体现业绩部分的证明材料)。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0日。
四、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采用电汇形式以投标人账户交纳至磋商保证金账户,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须通过下列网址:“http://www.jocxz.com/bidder”进行申报,供应商须根据页面提示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仅支持PDF格式)后提交,否则不予办理。
特别提醒:
①如发生因供应商填写的内容错误或不全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项目编号中“JOC”均为大写英文字母。
③招标文件电子版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平台预留邮箱。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5年8月4日14: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7室);
3、未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 整;
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供应商企业存款账户汇出),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七、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磋商活动。
八、联系事项: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16-83811229
九、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李文宇、许静 联系电话:0516-83999505
电子邮箱:jocxz02@jocite.com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