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
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AZB-FZ-FW-17250242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采购范围:全市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
1.5供货模式:框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本项目控制采购控制单价:代理金融网点报警主机有线传输服务费每月220元/台;报警主机无线传输服务费每月50元/台;设备安装调试费按设备及辅材总价的30%计算;设备及辅材采购控制价见磋商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2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110报警联网证明等资料。
2.3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6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3.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日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3.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25年4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4.3 递交方式:开启地点供应商现场递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 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1399426184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市大营盘支行
账号:914012013000369544
行号:403161011063
网址:http://www.sxh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