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Y2025-24/ HX-202500063-00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
目 录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对临潼分公司综合办公大楼消防排烟风机进行改造。项目预算26.09万元,项目工期60日历天。
(001)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2021年施行的新工程资质审核标准核发)(原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适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获取时间:从 2025年3月 2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年3月 27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流程为:
(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页最下端关于新手入门中的平台操作流程,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
(3)报名资料: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付费方式: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缴纳。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注册: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高小瑞18591958183)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 10日09时30分整(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 月 10日09时30分整)。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E座1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4 月 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E座11楼会议室。
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29-88602398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E座11楼
联 系 人:梁青男、黄艳、杨敬武
电 话: 15029750918
电子邮件:810064624@qq.com
特别告知
各招标文件购买单位: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二、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制作生成,并经过招标文件指定CA数字证书签章的文件,编制完成后,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并上传至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纸质投标文件: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制作并打印装订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3.1 用于“补救措施”和“异常及不可预见的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
五、其他
供应商应尽快与交易平台联系办理CA数字证书的购买或证书服务延续事宜,以免延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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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 | 招标人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9-8860239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E座11楼 联系人:梁青男 联系电话:15029750918 |
3 |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 |
4 | 采购项目编号:SY2025-24/HX-202500063-002 |
5 | 最高限价: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5.99万元,分项报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6 |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7 |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13772462388。 |
8 | 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
9 |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0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回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7日前统一答复,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1 | 投标文件组成 |
11.1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可合并装订成册):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 资格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6、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 企业简介 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3、 技术建议书 4、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查。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纪要或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准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13 | 投标报价 |
13.2 |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 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 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14 | 投标货币 |
1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5 | 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1、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如下: 登录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找到报名项目--进入导航栏"费用缴纳"--保证金节--查看费用缴纳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转账--查询状态(已支付即为缴纳成功)。 注意:我司现采用虚拟子账户收款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进行转账(如涉及多个采购包,各采购包虚拟子账户不同,保证金须分别打款,切记不要合并打款、不要打错账号)。 (注: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账号注册(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 (1)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帐号注册: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2)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审核、密码找回等联系代理工作人员:高小瑞18591958183。) |
16 | 投标有效期 |
16.1 |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
17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以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格式,U盘介质,随“投标基本文件”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
18 | 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 |
22 | 开标 |
22.1 |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
23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 |
2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3个日历日 |
25 | 中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个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个。 |
26 | 中标原则: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27 | 履约保证金:/ |
36 | 中标服务费 |
36.1 |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算结果为基数K; 1、项目预估金额≤ 30 万元的招标代理项目:3000元/项目; 2、30万元<项目预估金额≤200万元的的招标代理项目=K×58% (若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按4500元收取); 3、项目预估金额>200万元的招标代理项目=K×58% ; 一个项目中有多个标包时,以项目总成交(中标)金额核算总代理服务费用,各标包以成交(中标)金额占比进行分摊。项目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缴纳期限及周期:投标人应在收到比选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后10日内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 登录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 找到报名项目——进入导航栏“中标服务费”节点——查看费用缴纳单——获取代理服务费虚拟子账户信息--转账--查询状态(已支付即为缴纳成功)。 注意:如涉及多个采购包,各采购包虚拟子账户不同,代理费须分别打款,切记不要合并打款、不要打错账号)。 |
37 | 本工程造价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金额:447.05元 造价公司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名: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9610 1701 3000 1238 19 行号:40379100137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 |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2 “招标代理”系指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 “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 同步进行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 其他详见“投标邀请”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 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详见附表1。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详见附表1。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一般纳税人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税务官网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2021年施行的新工程资质审核标准核发)(原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适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
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承诺函为评审依据。 | ||
其他 |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评审依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评审依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评审依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条款(“*”号条款)(如有)。 | ||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响应 | 对第三章“合同草案”进行应答,且不存在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 ||
商务报价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报价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详细评审标准 | |
3.1 | 评分计算原则 |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 | 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 | 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 |
3.2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 |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 60 分,技术 35分,商务5分,评分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分值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1)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报价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单位个数)×95%,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60 |
商务、技术 部分
| 施工技术 |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其响应内容计0-7分; | 7 |
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按其响应内容计0-7分; | 7 | ||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按其响应内容计0-5分; | 5 | ||
4)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按其响应内容计0-5分; | 5 | ||
5)施工平面布置和现场管理方案:按其响应内容计0-3分; | 3 | ||
6)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情况:按其响应内容计0-5分; | 5 | ||
7)类似项目的综合技术保障措施:按其响应内容计0-3分; | 3 | ||
企业实力 | 1)施工承诺(2分)横向对比各供应商施工承诺,并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条件赋分,计0-2分。 | 2 | |
2)现场施工人员素质(1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配齐所有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得1分,缺少任一岗位人员扣0.2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
3)类似业绩(2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原件为准)以来提供的类似业绩打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的相关页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2分。 | 2 |
注:保留两位小数
28、 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各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9.2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为3天。
29.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3年版)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填签报号 。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
(六)工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七)具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八)局所装修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第二条 工期
(一)工期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三)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和监理人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五)因甲方和监理人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4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订立时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并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二)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 合格 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的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
?固定总价:(大写)人民币: / ,¥ / 元,其中不含税价 / 元,增值税 / 元;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___。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 / 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固定单价: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 / 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其他方式: / 。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 / 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 / 元。
(二)本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承担乙方包干单价的任何组价不当或差错造成的风险、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三)价款调整
?本合同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现场工程师
(一)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 名: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
(二)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 名: 施工单位经办人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本公司全权处理该工程的相关事宜 。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乙方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接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甲方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甲方委托的职权: / ;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确认。
(二)组织材料验收、施工中间验收、隐蔽记录、单项工程验收。
(三)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四)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手续的办理工作。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参加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和监理人审定;完成组织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试验、运输、现场保管和工程施工安装。
(二)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及住户的关系。
(四)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消防、规划、建设、城管等手续。施工中未经甲方和监理人书面同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原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五)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六)若本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材料,确保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限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并提交甲方存档。
(七)乙方派驻的施工人员及劳务人员,不因本合同的签署与甲方有任何法律关系,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事故,人员摔倒、高坠等)或造成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按月发给劳务人员工资,杜绝由于拖欠工资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因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否。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乙方应当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检查检验。甲方和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和监理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复后重新验收,但工期不予顺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组织验收。若乙方未经书面许可自行验收的,甲方和监理人可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并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复验停工或者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三)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5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乙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乙方应按要求清理装修现场并将本工程交付给甲方。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乙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乙方应提出工程结算报告并将所有图纸及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后 7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无误后办理工程结算。
第九条 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 7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在 7 日内按照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二)风险范围价款调整
?本合同订单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订单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为下述第 / 种: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①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幅度和生产要素用量计算方法:
1)人工的市场价格波动在±5%(含)以内的价格风险。当施工期间人工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在-5%至+5%以内(含)时,价格变动风险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2)材料中主材(预拌混凝土、电缆、钢筋)施工期的市场价格与报价期市场价格差异幅度在-5%至+5%以内(含)的变化风险已包括在乙方响应单价的综合单价中、上述列明的材料以外,综合单价中包括的所有材料施工期的市场价格与报价期市场价格的变化风险已包括在乙方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3)综合单价中的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为乙方依据其企业定额或参考相关定额计算而得,其消耗量的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4)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人工的变化幅度超过±5%时,仅调整超过部分费用;以项为单位计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不做调整。
②价格调整基准:参考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市场信息价。
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 算数平均法。
1)约定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甲方承担或受益,差价仅记取税金。
2)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全部由甲方承担或受益。
3)除上述钢筋、预拌混凝土、人工、电缆的价格波动可以按上述约定调整外,其他任何材料和机械的价格若发生波动均不做任何调整。人工价格按照整个施工期的人工平均价格记算;钢筋、混凝土按照结构施工期的平均价格计算;电缆按实际施工期平均价格计算。
(2)其他方式: / 。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编制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颁布的最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二)双方约定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工经甲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5 %;
(4)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于乙方。
(三)工程价款支付的其他要求:
1.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率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减率在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级单位规定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审定金额小于乙方已收取合同进度款的数额,后续进度款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款项与审定金额差额部分。
(四)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各期工程款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和要求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9% 。
(五)因乙方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账户信息:
1.甲方开票信息为:
开户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101319941580812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6号邮政商厦内
电 话: 029-8832831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3700024629200331006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 施工单位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甲方和乙方为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和监理人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装修用的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如乙方无法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附件。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
(一)乙方应保证自身及实施本合同的乙方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资质,且在局所装修工程施工期间持续有效。如果因为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者资质存在瑕疵,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引起其他法律责任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若甲方由此被主张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赔偿。
(四)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和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报告。
(五)乙方应保证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间双方和第三方的人、财、物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自身人员、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竣工后,若因提供的材料缺陷、施工缺陷或维修缺陷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
(一)乙方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符合国家室内污染标准的合格装修材料。
(二)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三)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乙方应当承担因此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确需分包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保修
(一)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保修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保修期为: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防渗漏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5年 。
(二)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否则甲方可从保修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保修期。
(三)保修期外乙方仍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比照市场价格给予 / 优惠。乙方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均视为违约,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金 3000 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或继续施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上述情形累计达 1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乙方擅自降低施工标准的;
2.乙方擅自减少工作量的;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
4.乙方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
5.乙方未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违约金,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赔偿:
1.乙方存在提供虚假法定资质、无法定资质而假冒有法定资质或挂靠借用他人法定资质或乙方未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临时拼凑施工人员等情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原结构或设备、管线的;
3.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工程的;
5.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
6.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转包、分包约定的。
(五)未办完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每逾期付款1日,按照应付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以及已经完工但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并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从施工现场撤离乙方自有设备和材料,清理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导致乙方设备或者材料损毁、灭失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一)乙方不晚于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30 日,采用第 / 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 / 万元;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开户行联行号: /
2.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履约保证账户,出具额度为 / 万元履约保函。
(二)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装修服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直至乙方补足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三)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九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考核标准、管理方法、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二十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利益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二)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约定: / 。
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2.分项价格清单(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保修期终止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应退还剩余的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 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进行维修。发生事故需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执行。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如在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同一质量问题一年内发生 次以上(含 次)的质量返修,甲方将全部扣除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 % 的保修金。因乙方逾期履行维修服务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附件2: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XXX,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避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我代表我公司对(XXX维修改造项目)就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特向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公司已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重要性,保证在组建项目领导班子的同时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问题专项解决工作组(联系电话:XXXXX),该工作组为常设机构,随时负责解决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工程款拨付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三、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我们保证绝不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贵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退场,我公司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如出现滋事事件的发生,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接受贵公司每人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我们选择给农民工建立工伤保险的劳务分包单位合作,如出现工伤等事故,分包单位无能力处理且又未上工伤保险的,由我单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
五、我们保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及有关事宜,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
1、我们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2、我们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贵司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我们并应赔偿因此而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所属工人。
(2)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3、我们依法根据本补充协议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我们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并补付分包单位已经拖欠所属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我们自行向分包单位进行追诉。我们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贵司有权在我们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
六、我公司为避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应急机制,如可能出现民工群体性上访等事件,首先从农民工工资储备金中优先支付,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我公司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随时接受贵公司及贵公司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质疑做合理解释。
八、若由于我们公司未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及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而产生纠纷(如投诉、打架、滋事等事件),由此给贵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干扰贵公司正常工作,我公司愿接受每人次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处罚;贵公司还有权对导致纠纷的事件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中扣减,无需征得我公司同意。
如民工上访、滋事,导致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司施加压力,要求贵司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则我公司愿意双倍赔偿贵司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该款项贵司可在支付当期工程款中或结算时直接按照双倍的数额扣除。
如项目施工期间,发生民工十人以上超过两次(含两次)聚众闹事的,无论是在施工现场、贵司办公场所、法人居住生活场所或党政任何部门,贵司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贵司提出解除合同的,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同时保证在10天内无条件撤场。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 包 范 围: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承 包 方 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1、因工死亡率为零;
2、因工重伤率为零;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2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事故。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时止(同施工合同期限)。
四、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
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地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及监理工程师享有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约定的经济处罚权。
4、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
五、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
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七、现场停工整改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2、乙方进行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可以进行复工。
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停支付其当期的工程进度款,该扣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八、安全生产处罚约定
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下款约定。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2、甲方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巡查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给乙方经济处罚。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性质、情节,就安全生产的危害程度对乙方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甲方实施经济处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①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②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①发生人员轻伤的生产安全事故超过三次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
②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一次的。
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负的其他法律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 XXX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冲突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
西安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4:
分项价格明细表
工程名称: XXX维修改造项目 编号:
分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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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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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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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基本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_ __ 年_ __月_ __日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如有)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技术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由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120 日历日。
5. 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元) | 工期 |
1 | 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 | 大写:
小写: | 60日历天 |
注:
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须保证投标总价与后附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一致。
5.标段清单内报价缺项、漏项,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1份(U盘介质,须包含word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_ __ 年_ __月_ __日
(温馨提示:下列所列的资格条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使用,如下列内容有所缺失、或下列相关描述与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章内容不一致,请以第一章~第五章内容为准并自行补充)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税务官网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2021年施行的新工程资质审核标准核发)(原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适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1:承诺函(格式)
承 诺 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我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承诺无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附件2:承诺函(格式)
承 诺 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如下: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附件3:承诺函(格式)
未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
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以上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承诺函(格式)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2、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工作,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参加采购工作。
二、依法参加采购工作,不从事互相串通支持或压制、排斥、诱导他人等任何扰乱采购工作正常秩序的活动。
三、不发生宴请采购方单位领导、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或向上述单位(个人)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实物、有价证券等行贿行为。
四、不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方工作并与本项目的采购工作有相关利益关系。
五、不得向其他方泄露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信息,不组织、不参与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各种活动。
六、积极推动采购工作健康开展,对采购工作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工作。
七、自觉接受采购方纪委办公室的监督并互相监督,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附件6.
保密承诺函
(邮政企业):
我公司参与 (简称“贵司”) 项目,对我公司及我方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行为须遵守的保密要求,我公司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邮政集团各项制度的关于保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总部咨询项目管理的通知》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整的,我公司承诺自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遵照执行;如遇邮政集团各项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进行调整,我公司承诺从贵司将相关要求告知我公司之日即开始执行。
二、我公司确认邮政集团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邮政集团(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集团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以下均以“邮政集团”代称),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邮政集团产生或拥有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邮政集团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我公司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邮政集团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邮政集团与我公司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邮政集团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三、我公司(包括我公司、我公司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以下均以“我公司”代称)对邮政集团涉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我公司保证参与项目的我方工作人员对邮政集团涉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邮政集团保密信息,仅限于我公司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全员签署保密承诺书。
四、在前期接触及合作存续期间,不论是否已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我公司均应严格保守、妥善保管邮政集团涉密信息。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贵司或邮政集团总部书面同意外,我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邮政集团以外的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邮政集团任何涉密信息;不将邮政集团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五、如遇中国境内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要求我公司提供或披露涉及邮政集团的涉密信息(包括我公司工作成果等),我公司将如实向对方解释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告知邮政集团,在征得贵司或邮政集团总部书面同意后提供,配合邮政集团采取措施,将披露的信息限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程度;如遇向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港澳台)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国企业、政府、国际组织、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等批露,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告知邮政集团,配合邮政集团采取措施,提供涉密信息前需征得贵司或邮政集团总部书面同意,履行相应批准手续;需经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审查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必须在获得批准后提供。
六、涉及国家秘密的,我公司保证事先与贵司另行单独签署保密协议。本函生效后,若第二条规定的涉密信息转为国家秘密的,我公司同意配合邮政集团,履行一切必要措施及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等及邮政集团制度中关于国家秘密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另行签署关于国家秘密的保密协议。
七、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我公司不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八、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我公司承诺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我公司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邮政集团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邮政集团或按照邮政集团要求以邮政集团可以知晓的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我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九、如我公司发生违反本函规定的任何情形,我公司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10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邮政集团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以及邮政集团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因赔偿客户造成的损失、企业内部考核扣款、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我公司向邮政集团另行支付。同时邮政集团有权解除与我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采取前述措施不影响邮政集团及其代表将有权采取法律所允许的其它补救措施,以及依法追究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其他法律责任等。邮政集团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十、如我公司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或外聘专业人员等我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本函保密承诺的,由我公司向贵司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我公司第一时间通知邮政集团并尽最大合理努力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公司企业性质、名称及其他变更不影响本函继续有效,若我公司与第三方合并或被第三方收购,则由合并后的主体或收购方继承本函项下我公司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十三、本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并据其解释。除非法律法规及本函另有规定的,我公司应及时将任何第三方要求获悉或披露的请求或要求通知贵司,从而使贵司可寻求适当的补救,以避免作出该等披露,或作出豁免我公司遵守本函规定的义务的决定。邮政集团有权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等赋予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相关披露行为提请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审查,并采取进一步行动避免作出该等披露的任何必要措施的权利。
十四、就涉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函中未做约定的情形,我公司承诺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十五、本函所述保密义务自下列三者中之较早者发生时生效:(一)本函签名盖章之日;(二)双方确认的项目接洽或启动之日;(三)自我公司从邮政集团收到相关涉密信息之日。
十六、本函长期有效,不论合作项目是否正式启动或已终止,我公司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函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与涉密信息的存续期限一致。
十七、本函为不可撤销单方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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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一、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投标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税务电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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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需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一致。 |
二、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顺利退还,投标人需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联行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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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为数电专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信息: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我方承诺:若我方提供的上述信息有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 ????????????? ?????????????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
投标人名称:
_ __ 年_ __月_ __日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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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7条投标的评价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服务)的要求规范编制技术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技术
企业实力
编制要求: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表1
投标人业绩列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供货数量 |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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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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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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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中的金额,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原件
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邮政临潼分公司综合办公大楼消防排烟风机改造工程,项目预算26.09万元。
1.本工程依据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技术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1251-2017)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6)《消防设施通用规蔸》(GB55036-2022)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2)
(8)《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门》(GB15930-2007)
(9)《通风曾递技术规程》(JGJ/T141-2017)
(10)《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2009)
(1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1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3) 工程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所有材料质量和技术参数须严格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施工及质量要求:
(1)严格按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相应建筑、安装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本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要求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招标单位相关要求。
1、工期60日历天。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定案额的97%,余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质量保修缺陷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2、工程完工初验后提交审计,审计效益5%以上部分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付款前,施工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发包人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 专业:土建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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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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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101002001 | 挖土方 | m3 | 51.54 | ||
2 | 010103001001 | 土(石)方回填 | m3 | 22.65 | ||
3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m3 | 28.89 | ||
4 | AB015 | 原基础凿毛 | m2 | 53.76 | ||
5 | 010401006001 | 垫层 | m3 | 1.4 | ||
6 | 010401003001 | 基础加固 | m3 | 27.49 | ||
7 | 010416001001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02 | ||
8 | 010416001002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642 | ||
9 | AB001 | 植筋 | 根 | 101 | ||
10 | AB002 | 植筋 | 根 | 167 | ||
|
| 墙柱加固 |
|
| ||
|
| XJZ1 |
|
| ||
11 | 010402001001 | 矩形柱 | m3 | 1.2 | ||
12 | 010416001003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085 | ||
13 | 010416001004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185 | ||
14 | AB003 | 植筋 | 根 | 100 | ||
15 | AB004 | 植筋 | 根 | 20 | ||
|
| XJZ2 |
|
| ||
16 | 010402001002 | 矩形柱 | m3 | 7.2 | ||
17 | 010416001005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258 | ||
18 | 010416001006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478 | ||
19 | AB005 | 植筋 | 根 | 40 | ||
|
| XJZ3 |
|
| ||
20 | 010402001003 | 矩形柱 | m3 | 2.56 | ||
21 | 010416001007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11 | ||
22 | 010416001008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239 | ||
23 | AB006 | 植筋 | 根 | 20 | ||
|
| XJZ4 |
|
| ||
24 | 010402001004 | 矩形柱 | m3 | 4.8 | ||
25 | 010416001009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397 | ||
26 | 010416001010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86 | ||
27 | AB007 | 植筋 | 根 | 72 | ||
|
| XJZ5 |
|
| ||
28 | 010402001005 | 矩形柱 | m3 | 2.56 | ||
29 | 010416001011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113 | ||
30 | 010416001012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239 | ||
31 | AB008 | 植筋 | 根 | 20 | ||
|
| 墙面加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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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AB009 | 原墙面铲除 | m2 | 83.16 | ||
33 | AB010 | 墙面凿毛 | m2 | 83.16 | ||
34 | 010416001013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01 | ||
35 | 010416001014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0.354 | ||
36 | AB011 | 植筋 | 根 | 100 | ||
37 | 020201001001 | 墙面一般抹灰 | m2 | 83.16 | ||
|
| 梁加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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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AB016 | 梁表面凿毛 | m2 | 27.5 | ||
39 | 010403002001 | 矩形梁 | m3 | 7.82 | ||
40 | 010416001015 | 现浇混凝土钢筋 | t | 1.612 | ||
41 | AB013 | 植筋 | 根 | 64 | ||
42 | AB014 | 植筋 | 根 | 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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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洞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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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010606012001 | 新增门洞加固 | t | 0.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