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
前公示
(招标编号:ZB20240918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河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包括仓库西侧改造月台、仓库内增加配电室机房、 场地找平等,详见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招标编号:ZB2024091805)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 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按照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了 采购,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发布了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报 名时间,无供应商报名。本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再次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发布了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报名时间,除包头市九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无其 他供应商参与报名。
根据采购方案规定,故此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项目;
2.2 采购内容:东河分公司直投中心场地改造,包括仓库西侧改造月台、仓库内增加配电室 机房、场地找平等,详见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30 日历天
2.4 工程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分公司
2.5 采购估算金额:14.9746 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必须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 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 响应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 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 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5 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中;
3.6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8 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 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 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 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资格。
3.10 响应人与其他供应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 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11 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5. 公示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6. 公示媒体
同时在 “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3 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 馈。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 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7.3 开启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北京时间)
7.4 开启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 心北楼 2303 室)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联系人:赵忠明、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13015059260
邮 箱:54375152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 2303 室会议室
联 系 人: 赵忠明、冀果果、吴谨旭、刘书伟
电 话: 13015059260
电子邮件: 5437515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