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全市110报警设备及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全市110报警设备及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招标编号:ZB202410115)
二、采购人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三、拟采购服务的内容
1.采购内容:连云港市分公司全市110报警设备及联网服务,含一市四县区一级报警系统,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联网服务、报警器维修服务)
2.预算金额:本项目两年总预算共计394万元(含税)。
3.分包情况: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共分5个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分包号 |
服务内容 |
|||
网点改造110报警费用(万元) |
年联网服务费 (万元) |
零星维修 (万元) |
合计 (万元) |
|
分包1:连云港市分公司 |
93 |
34 |
10 |
137 |
分包2:赣榆区分公司 |
40 |
22 |
8 |
70 |
分包3:东海县分公司 |
25 |
26 |
7 |
58 |
分包4:灌云县分公司 |
50 |
26 |
9 |
85 |
分包5:灌南县分公司 |
20 |
18 |
6 |
44 |
合计(万元) |
228 |
126 |
40 |
394 |
4.本项目每个分包设置限价,具体限价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合同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苏邮分[2021]40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因本项目具有地方市场的垄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分包1:连云港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分包2:连云港赣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分包3:东海县保安服务公司
分包4:灌云县保安服务公司
分包5:灌南县保安服务公司
六、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采购前公示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895985929
邮箱:1628630084@qq.com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