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三次)】邀请函采前

2024-10-09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NBPOST-FW-2024029)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1、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经营端邮件运输业务外包。

2、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确定1家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年,费用总预算为480万元(含税,税率9%)。

序号

区域

车型

里程

预估频次

每频次合计(最高限价,含税)

权重

全年含税预算

说明

邮路1

市本级

9.6米

12吨

67.5

公里

3650

558.6825

元/频次

33.33%

2039191元

频次定义见备注3

按日均5车预估,以实际运行情况为准

邮路2

市本级

4.2米

2吨

99

公里

7300

378.9618

元/频次

66.67%

2766421元

频次定义见备注3

按日均10车预估,以实际运行情况为准

总预算

4805612元

注:1.上表预算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频次的定义:从叫车开始,供应商按照邮方要求,提供车辆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到归班结束,车辆结束工作,为一个频次。每个频次平均时长预估为10个小时。

按照目前实际使用情况,一个频次内,9.6m车型会上行集包点2趟,4.2m车型会上行集包点2.4趟。主要是多个客户揽收后的上行至集包点。

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合同期2年(若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就业务完成集中采购,甲方有权无责提前终止该合同)。

5、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成本、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6、服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宁波市慧利物流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报名只有一家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

联 系 人:陈老师

    编:310000

电 话:0574-87032767

项目负责人:汪弘博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汪弘博

 

    话:15204050808

 

电子邮件:wanghongbo.gyl@chinaccs.cn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号:3110830019310016747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