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采购DWS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A2024-01-015-010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采购DWS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采购DWS设备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采购DWS设备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4.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响应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以响应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供应商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议,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00分-2024年6月7日16时00分
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上传报名资料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审核→线下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招标文件售价200元(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售后不退。(2)将文件费200元/本电汇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汇款账号:02190501040009620 开户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汇时由公司账户汇出。(可简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采购DWS设备项目
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北辰区分公司提供静态DWS设备(20kg,一分四)2台,主要用于邮政快递包裹、普通包裹和标准快递3类邮件的相关信息采集和自动化分拣。
询价最高限价:单台最高限价25000元,总限价50000元
3.供货周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成立,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满足询价文件“采购需求书”中的质量要求。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8.文件缴费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户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5022034580。)
9.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或已邮寄形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供应商须在询价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询价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询价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应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意事项:询价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并务必携带CA证书、电脑(自行解决上网问题)进行现场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或由受权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同时由专人负责电脑远程电子版文件解密。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询价解密。本项目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询价。线上解密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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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 系 人:刘春瑶、焦学龙
电 话: 15022034580、13820842829
邮 箱:15022034580@126.com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