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法库县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建设寄递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LNLD-YZ-202320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委托,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本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 海城市鸿雁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法库县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建设寄递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法库县乡镇中心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1、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2日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3、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采购开始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3年11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五、其他: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无需提供)。
2、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ldglgs@126.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领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
联系电话:024-2258235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人:陈天硕
联系电话:024-82650588
开 户 名: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410100217735141
电子邮箱:lnldgl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