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NMZB-2023-34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成本 18.7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并安装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响应。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响应无效;
3.4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5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销售代理资格证书;同时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由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
3.9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1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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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成本(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ZY-NMZB-2023-341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弹簧车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采购弹簧车 156 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采购预算:18.72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并安装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响应。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响应无效;
3.4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5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销售代理资格证书;同时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由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
3.9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1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含有下列信息的文档盖章扫描成 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
全称,发送至 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过后,我公司会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发送文档邮箱。
5.2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
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88 号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 :13847242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1
联 系 人: 李娟娟
电 话 : 0472-5199096
电子邮件: nmgzyxt@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