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邮区中心局江宁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短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邮区中心局江宁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短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SNJCG-349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邮区中心局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江宁场地内部处理作业,含卸车作业、矩阵分选、小件分拣机作业、垛口细分作业、扫描装车作业、信息接发、工单客服和指标数据分析对接管理及其相关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白班为8:00-19:00(非常态化运行,根据中心生产需要临时启动),夜班19:00-次日8:00。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486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合同期内如常规采购流程完成,则在新供应商进场前一日班次作业后提前终止合同。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业务量区间(万袋件/班次) 采购限价
(元/袋件) 权重(%)
白班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6 0.1589 1%
6<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0.1559 3%
夜班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28 0.1517 28%
28<月日均班次业务量≦37 0.1392 30%
37<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0.1314 38%
内部处理月度外包业务量,按班次月日均业务量落档区间对应结算价格,白班和夜班处理量分别汇总统计结算。
当月结算费用=夜班日均班次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价格×当月运行班次+白班日均班次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价格×当月运行班次-当月考核费用。
投标人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谈判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2.10供应商在成交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原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12181218@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昊驰,电话:1891218121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江宁场地内部处理磋商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 2023 年 03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5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邮区中心局
地 址:龙蟠路121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B座10层
联 系 人:张昊驰
电 话:18912181218
电子邮件:18912181218@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3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