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2023年度ITM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2-1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拟组织采购金华全市(不含义乌)2022-2023年度93台ITM设备的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预计采购额9.3万元。
1.2采购内容:金华全市(不含义乌)2022-2023年度93台ITM设备的维保服务。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成交1家供应商。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技术规范 |
*含税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服务期 |
标包一 |
WRS-850维融ITM的维保服务 |
1、提供硬件服务维保(包括故障排除、零部件的更换以及预防性维护等)、软件升级、设备拆移机、季度巡检等服务。 2、设备所使用的介质和消耗材(色带、打印纸等)的供应和更换,不属于维保范围; 3、提供全年每天(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12小时(7:30—19:30)的故障服务热线,提供工程师现场支持服务及24小时远程技术咨询服务 |
≤1000元/台/年 |
93 |
9.3 |
1年 |
具体采购金额不作承诺,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1.3服务期限:1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服务范围:金华全市(不含义乌)各邮政储蓄网点(设备详细地址见采购文件);
1.5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费、培训费、巡检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请提供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
3.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1.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3.1.5标书费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2-19-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3.1.6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同时也可网上报名由应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1092573472@qq.com。联系人:高工0579-82360578。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应答保证金:按1000元整收取,所有应答保证金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3000元/家收取,成交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签订主体指定账户。合同期履行完毕,合同签订主体扣除违约金(如有)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成交人。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7日下午14时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业务咨询:王经理,13605792525
采购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2023年度ITM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JHPOST2022-19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
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
|||
标段划分: |
/ |
份数: |
1 份 |
购买日期 |
2022年 月 日 |
购买人签名: |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XX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2023年度ITM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