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2-08-09来源:中国邮政网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第四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第四次)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项目预算:50.29万元/年

  采购内容如下:

  租赁满足全市各分公司当地运营条件、悬挂当地车辆牌照的揽投用电动三轮车127辆(含磷酸铁锂电池),租赁意向期三年。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负责标的车辆日常维护维修及相关配件的更换;当电池满电容量不足电池标示容量70%时,提供换电服务。

  注: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成交供应商一名。

  2.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按照采购人进度和实际需要以下达订单为准。

  二、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6月01日,本项目进行了两轮公开招标,均未成立。其中,第二次招标符合供应商资质审核要求的只有两家。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蹉商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七点“(七)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条款内容,本项目转为邀请竞争性蹉商。2022年7月15日代理公司以发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形式通知第二轮招标中符合资质审核要求的两家供应商参与磋商,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1家单位关于不再继续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的回复,且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致电或致函项目代理公司递交报名资料,因此确认其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相关活动。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条款内容,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需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四、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骆仙西路30号1栋3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670518680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路1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97359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