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国际物流板块2022-2023年度江门清关中心邮件内部处理项目(项目编号:JMYZ-CG-2022-00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入围,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全球疫情大环境严峻,根据海关和各级防疫部门对江门清关中心生产的防疫管控要求,在原外包服务工序中,增加了较多业务处理工序环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拟对江门清关中心邮件内部处理进行采购,具体内容需求详见第五章《项目实施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业务场所 |
外包工作内容 |
日均处理量(万件/日) |
月均处理量(万件/月) |
月外包服务费用(万元/月) |
预算业务量(万件/年) |
项目预算总费用(万元/年) |
江门清关中心 |
跨境进口监管场所邮件卸车、搬运、上线、扫描、上板、上车、查验、封装、场所及邮件消毒防疫等。 |
0.75 |
16.5 |
9.69 |
198 |
116.28 |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应答人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年度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应答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1.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货物装卸搬运或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内容;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等内容);
2.2、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近2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分拣/装卸/搬运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注:同时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内容、签约日期、协议金额和双方盖章的协议页)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3、发票要求: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证明一旦成交后能满足本项目对发票类型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
2.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应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注:应答人需提供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线上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两种方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线上获取电子版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任选其一即可,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4.1.1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申请声明、投标报名表:。
4.1.2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pgj1@163.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确认其资料无误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 获取标书联系人:林小姐0750-3500171/邮箱bpgj1@163.com。
4.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紫茶路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1号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门市紫茶路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电话:林小姐/0750-3500171
8、免责声明
无。
相关提示:建议应答人仅安排法人或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标会议,须佩戴合格口罩。在进入会议现场前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问询,请知悉。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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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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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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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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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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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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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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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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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