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广河县分公司职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5-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对广河县分公司职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潜在的合格磋商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

  2、项目名称:广河县分公司职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LXYZ 2022-006

  4、服务周期:1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招标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广河县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供应商所投货物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10、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1、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联系人资料(姓名、电话、邮箱);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及其附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及其附件原件须带至现场审核,否则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6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止)

  2、发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

  联系人:张国瑛

  联系电话:18189303006

  地  址:临夏市民主东路8号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