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0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04
三、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需对乐清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环节业务进行外包。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61.2053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网点 |
报价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 |
预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年) |
评分权重 |
一 |
营业环节业务外包 |
宁康东路邮政支局 |
基本服务费 |
≤7730元/月 |
12个月 |
9.2760 |
18% |
宁康西路邮政支局 |
基本服务费 |
≤3865元/月 |
4.6380 |
9% |
|||
南门邮政支局 |
基本服务费 |
≤3865元/月 |
4.6380 |
9% |
|||
景区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542元/月 |
4.2503 |
8% |
|||
岭底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
龙西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
湖雾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
仙溪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
天成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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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帆邮政所 |
基本服务费 |
≤3112元/月 |
3.7344 |
5% |
|||
/ |
邮务业务费 (最终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分销商品销售:按实际收入的(≦)4.7% |
127万元 |
5.96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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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订阅:按实际收入的(≦)3.21% |
155万元 |
4.975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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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品销售:按实际收入的(≦)6.5% |
77万元 |
5.0050 |
8% |
(二)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今后结算按成交价格×实际业务量结算业务费用)。
(三)服务范围及要求:主城区邮政台席(宁康东、宁康西、南门)、主题邮局邮政台席(景区)、乡镇邮政所台席(岭底、龙西、湖雾、仙溪、天成、石帆)共10个网点提供各相关网点营业期间的邮政营业服务(包括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水电费代收代缴等邮政普遍服务、增值业务)。
(四)岗位需求:共10个网点11个台席,其中宁康东路邮政支局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其余网点人员配备不少于1人;供应商须确保各营业网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五)报价:本项目报价设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六)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七)服务地址:
网点 |
服务内容 |
工作时间 |
服务地址 |
宁康东路邮政支局 |
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水电费代收代缴等邮政服务项目 |
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宁康东路150号 |
宁康西路邮政支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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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邮政支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大街3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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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邮政所 |
周一至周六每天6小时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雁荡山风景旅游集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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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底邮政所 |
周一至周五每天6小时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岭底乡电信公司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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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西邮政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龙西乡保龙路3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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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雾邮政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湖雾镇隔溪村新中路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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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溪邮政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仙溪镇下北阁村邮政巷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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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邮政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天成街道万桥二村村委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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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帆邮政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石帆街道幸福西路1000号石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内 |
(八)采购人资源配置:设备、场地、工作服、水电费、培训、防疫物资等。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3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俞柳婷,电话:17767272008。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已缴纳的不重复收费),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14时00分
4.2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徐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7-88677565 |
项目负责人:俞柳婷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俞柳婷 |
电 话:1776727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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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uliuti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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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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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2759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