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QDNCGZB[2022]-01号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222700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数量:本次采购计划75辆,后期各县再根据需求补充。
(3)采购预算:第一年450元/辆/月,第二年430元/辆/月,第三年410元/辆/月。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本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黔东南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3)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需现场验证通过后方能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已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二)特殊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18日17时00分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凯里市韶山北路8号凯旋公馆A栋C单元20-2号)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月24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月24日14时30分
12、磋商地点: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凯里市韶山北路8号凯旋公馆A栋C单元20-2号)
13、磋商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额(元):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并到账时间:2022年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24日14时30分前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公对公转账(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凯里营盘支行
帐 号:2407006529024807849
银行行号:102713000651
14、PPP项目:否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 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 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其他: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16、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凯绵路1号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855-8222700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韶山北路8号凯旋公馆A栋C单元20-2号
项目联系人:马嘶鸣
联系电话:0855-8066655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