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1年12月 30日—— 2022年 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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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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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388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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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189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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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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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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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江北区忠秀汽车修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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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20329693X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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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20%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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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023-63887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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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30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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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12月 30日—— 2022年 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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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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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388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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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189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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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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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江北区忠秀汽车修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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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跨世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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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00000MA5UDM0Y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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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16%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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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023-63887356 |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30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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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12月 30日—— 2022年 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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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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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388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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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189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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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翔龙重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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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顺锦来西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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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北区吉众汽车修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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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翔龙重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3MA603XB8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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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30%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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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023-63887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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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30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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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