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关于宜春邮政2022年度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二轮招标)(项目编号:JXHJ2021162-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16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有关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宜春邮政2022年度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二轮招标)

  项目编号:JXHJ202116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8070551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75号紫荆花大酒店6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962205

  电子函件:jxhjzxgs@163.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技术简要说明

  JXHJ2021162-1

  宜春邮政2022年度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二轮招标)

  项

  1

  无

  详见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第二轮招标拟入围10家(第一轮招标已入围单位不得参加),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10名的供应商为预中选入围供应商,如有效供应商不足10家,则按实际有效数量确定入围单位,后续不再进行补录。履约期间产生具体项目时,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入围单位中进行二次采购(采购方式由采购人确定)确定服务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承诺书:

  (1)所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2)供应商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承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4)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限制投标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供应商可从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9:30—16:30(北京时间)通过邮件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均加盖公章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受签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磋商室(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75号紫荆花大酒店6楼)。

  六、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