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彭泽县龙城大道邮政所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彭泽县龙城大道邮政所改造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
2.项目预算:项目含税、费总控制价为37.77万元,超过控制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项目内容: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邮政所改造工程施工图及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于2017年1月1日(含)之前设立;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磋商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应提供1名项目经理,且应满足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6.经营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3年未出现亏损状态;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省外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限制磋商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不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其他供应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采购告知,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8:3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前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五楼基建档案室获取。
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相关地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48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92-8272222 1397922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