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丹阳市分公司金融保安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cg2021120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采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丹阳市分公司金融保安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为丹阳市分公司提供所辖33个代理金融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需中标单位提供五人车组押运服务,其中驾驶员一名、持制式枪支押运员两名、解款员两名,分别负责车辆行车安全、警戒车辆、资金押运以及款箱交接工作。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费用预算:886万元。
服务期限:贰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武装押运涉及枪支管控,丹阳市只有一家公司丹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持枪资质且具有武装押运资质。丹阳市分公司金融武装押运自金融业务开办以来,一直由丹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担负押运工作,因此只能从丹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此项服务。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第四条、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丹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511-85232334
邮箱:9846914@qq.com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65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