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0651-21031620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子语音送达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子语音送达系统项目采购;
资金及来源:国有资金约48.5万元;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子语音送达系统项目,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须为所应标产品的生产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GB7588-2019标准;
3.5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响应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 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7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8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以上所提供的资料(除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均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6日14: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
6.2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71-5972526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郭科
联系电话:0471-3281292
传 真:0471-3307221
电子邮箱:nmgzb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