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签订一年框架协议;单次交货期:采购人下达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经两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未能成立且只有“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次报名并符合资质要求。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
2.1.8异议的受理方式: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受理人韩滢。
2.2招标范围:预计采购16套防护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是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公安系统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3.产品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公安系统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2 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会议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8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张秀莉 |
联系人: |
韩滢 |
电话: |
0313-4030523 |
电话: |
0313-5980397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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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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