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中心打印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1-10-2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中心打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POST-2021049)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中心打印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POST-2021049;

  3、项目概述:浙江法院数字服务中心(祥茂路23号)于5月上旬投入使用,其中E键送达区的两台办公型打印机己经超过维保期,并且超负荷运作,后期维修成本较高,现需再采购一台工业型打印机,用来替换两台办公型打印机。预估采购费用27.2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到货地址

  备注

  1

  打印一体机1套(配装订模块)

  27.2

  祥茂路23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

  备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价格,运至项目现场的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设备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制造许可证(如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商标注册证书);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上海竟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2021年10月11日与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两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五、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

  联系人:金女士

  邮    编:310000

  电话:0571-87182231

  电子邮箱:4157471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