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1年织里前置集包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计1个标包,预估金额793.51万元,具体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业务量区间(单位:件/天) |
★最高限价单价(元/件,含税) |
评审权重 (80%) |
合同期限 |
技术要求 |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1 |
2021年织里前置集包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0万以下 |
0.2597 |
16% |
1年 |
1)前置集包点需满足每小时2.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 2)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全新的分拣机或人工分拣设备。 3)场地要求2000平米左右。 |
1家 |
793.51万元 |
10-20(含)万 |
0.2174 |
32% |
||||||
20万以上 |
0.1974 |
32% |
注:
(1)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2)预计全年日均处理10万件,按0.2174元/件计算,靠档结算,预算费用为793.51万元(详见附件四)。
(3)大件结算(单边35CM、周长80CM以上邮件定义为大件)根据当月业务量实际情况和超额累进结算(超出部分邮件按对应百分比进行分档结算),大件占比控制5%之内,按成交价结算;超5%-10%按成交价的110%结算;超10%-15%按成交价的115%结算;超15%以上的,按成交价120%结算。
如当月大件占比为18%时:5%按成交价结算;5%-10%按成交价的110%结算;10%-15%按成交价的115%结算;3%按成交价120%结算。
(4)集包点月日均处理量5万件以下,单价和数量均按5万件计算。
(5)春节期间(春节前15天)结算费用,价格上调15%结算(春节期间15天为:腊月十六至腊月三十)。
(6)根据前置点业务外包需求,本次业务外包含符合采购方生产需求和要求的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设备(详见附件三)、物料等费用。服务到期后,该项目所有有关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7)供应商提供场地、设备和生产所需的袋牌、编织袋等处理中心耗材(编织袋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4)。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服务地址: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在织里集群市场、湖州邮政戴山处理中心附近的集包作业区域,场地须符合邮政9.6米车型车辆的进出、靠位、装卸邮件的要求;如场地是自有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如场地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的期限必须覆盖本次采购合同的时间。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可续签一年(按续签审批流程对结算单价另行商议,需剔除设备成本)。
1.5本项目采购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
1.6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水费、电费、场地费、设备、物料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报价需含含税价、不含税价和税率三部分内容;★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7★最高应答限价:本采购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作否决应答处。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州市恒翔仓储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报名单位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康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2-2106717,13867292277 |
项目负责人:赵梓涵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赵梓涵 |
电 话:15397010983 |
|
电子邮件:zhaozihan.gyl@chinaccs.cn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