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包快分拣业务外包服务招标递交响应文件情况,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包快分拣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包快分拣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编号:LNCH-YZ-20210704DY)。
三、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的邮件分拣操作项目指在营口邮件处理中心处理场地所进行邮件处理作业,包括利用胶带机辅助设备进行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车、信息处理等共5个主要作业环节,其中卸车、手工分拣利用胶带机辅助设备,有部分邮件分拣需要进行纯手工分,本项目预算145万元,全环节采取阶梯报价,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当月日均处理量 |
最高限价(元/袋) |
占全年阶梯比重 |
服务期限 |
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包快分拣业务外包服务 |
4万件(含)及以下 |
0.18 |
1 |
6个月(合同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为准) |
4-7万件(含) |
0.17 |
6 |
|||
7万件以上 |
0.16 |
3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包快分拣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于2021年6月18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共有2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1年7月20日共有2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共有3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开标,经评审认定,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第三次招标流标。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第四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1年8月25日共有2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于2021年9月8日发布第一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共有2家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截止至2021年9月23日召开竞争性磋商会议前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响应。
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全称:沈阳众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
七、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2564810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系人:祝大鹏
联系电话:18604046207
电子邮箱:lnchzb_wb@126.com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