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T03202101292ZB)
镇江市分公司邮政大厦、邮政综合楼两处10KV配电房改造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评审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 |
邮政大厦部分 |
邮政综合楼部分 |
合计 |
质量标准 |
工期要求 |
保修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中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977188.29 |
519005.53 |
1496193.82 |
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送电,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 |
总工期不多于55日历天。其中,邮政大厦电房工期不多于30日历天;邮政综合楼电房工期不多于25日历天。 |
自招标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苏启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021687.99 |
468352.17 |
1490040.16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6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 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受理单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52823771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