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1-07-14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HTZB2021-763

  1. 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和内容:

  1.1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1.2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

  1.3招标项目内容:调味品代加工,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1.4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1-763

  1.5服务期:2年。

  2.拟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调味品代加工,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一来源说明:本项目先后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两次公告期间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针对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山东鲁花集团商贸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街68号华侨城B3栋104室

  5.    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能满足单一来源文件的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文件方式,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单一来源文件为准。

  报名联系电话:0431-87910195  联系人:邰女士

  6.公示的期限:

  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为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2021年7月20日16: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7.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5666282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