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辖ETC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全辖ETC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服务地区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含税)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 (万元,含税) |
|
ETC设备采购 |
福州市分行 |
130 |
21900 |
284.7 |
1182.35 |
泉州市分行 |
130 |
29700 |
386.1 |
||
漳州市分行 |
130 |
14100 |
183.3 |
||
南平市分行 |
130 |
6900 |
89.7 |
||
三明市分行 |
130 |
4150 |
53.95 |
||
龙岩市分行 |
130 |
6000 |
78 |
||
莆田市分行 |
130 |
2300 |
29.9 |
||
宁德市分行 |
130 |
5500 |
71.5 |
||
省分行营业部 |
130 |
400 |
5.2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协商合作价格。原因如下: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路集团”)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规划和前期建设的协调、指导、督查、服务,以及运营管理工作;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前身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管理中心,职能上辅助高速公路集团其旗下11家运营公司。11家运营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宏源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漳州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泉州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罗源经营开发部)作为ETC发行服务机构,负责我省ETC车载设备的采购和发行管理。现11家运营公司均独家授权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参与我行全辖ETC设备采购项目;鉴于本项目供应商的唯一性,故建议与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协商合作价格。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6楼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采前公示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应载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馈。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871127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菁菁 0591-87600110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联系电话: 0591-83829501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