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式,公示日期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09日。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
三、采购编号:YZ-2021-02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成本,由各盟市承担100%。
六、拟采用供应商:
拟采用供应商: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采购。该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21年04月26日和2021年04月29日,最终参与的供应商只有“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一家供应商。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内携带书面证明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二)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科目为“服务费”、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五)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六)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七)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八)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九)供应商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十)供应商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号条款的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十一)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有研发团队,并在12个盟市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九、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单一来源的供应商于 2021年05月06日至 2021年05月09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后即可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
购买采购文件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建行包头青山支行
帐 号:15001716677059666666
户 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报名资料
请单一来源供应商按照以下顺序准备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或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3.1、报名表(详见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3.4、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息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3.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3.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3.9、提供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有研发团队,并在12个盟市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四)、(七)项、(八)项、(十)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30-15: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5: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如果递交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以采购文件内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05月10日15:00
(2)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周岩
联系电话:0471-6983034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朱昊
电话: 0471-6676523、6676707
电子邮件:nmgzyx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