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单、信封、广告页印制采购项目(包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单、信封、广告页印制采购项目
(1)本次招标共计本次采购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金额33万元。
合同 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 名称 |
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三 |
3-1 |
广告页印制采购 |
255 |
33 |
★具体采购品目参数规格及最高单价:报名后参照招标文件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按照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4.7.2中标原则的要求:经两轮公开招标后,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成交原则如下:
(1)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均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情况下,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浙江省邮政企业黑名单。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浙江省邮电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公告期3天。现予公示3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182237
电子邮箱:srwworke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