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行包铁路邮件普通快运运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11-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行包铁路邮件普通快运运输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行包铁路邮件普通快运运输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行包铁路邮件普通快运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最高限价:见“行包铁路运输最高限价”。

  3、采购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该规定第(一)条,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直接采购。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 相关经营资质证书 (铁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证明);   

  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4.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窑火车站西侧150米(中铁快运昆明分公司)

  现予公示3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13楼1303室

  项目联系人:杨江云

  电    话:0871-63019816

  2020年1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