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老厂房修整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0-11-23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老厂房修整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FW-20039,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1. 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14.8万元。

  1.2本项目交人数量为1家。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项)

  计量单位

  服务期

  合同包1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老厂房修整工程采购项目

  14.8

  项

  3个月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1.2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1.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1.4供应商须向需求单位开具指定发票;

  2.1.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4.3获取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4.3.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5.3.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8日09: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5.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3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会议室(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2楼),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装订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0578-2113956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