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0年出口报刊处理封发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11-19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0年出口报刊处理封发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为满足金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出口报刊处理封发业务外包的需求,预估总采购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0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要求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份/年)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合同包1

  金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出口报刊处理封发业务外包

  1、包括报刊的接收、分发(核对标签分发、捆扎)、封发、总包勾核、交发等业务;

  2、早上凌晨0:00点开始接收报刊社交来的整批报刊进行分拣分发作业,至早上6点报刊分发场地上所有出口报纸分发完毕发运及信息处理完毕,打扫场地结束;

  3、场地要求:分发场地现状面积500平米;

  4、采购人资源配置:4个下滑通道至一楼装车皮带机,打包机7台,分发台席4台,桌椅8套,电脑3台,分发屏显示系统1套,扫描枪3把,托盘15个,伸缩皮带机4条;

  5、供应商需提供报刊分拣分发等业务作业场地,作业场地面积不得少于500平米。

  ≤0.0141元/份(不含税)

  份

  2年

  6571

  200

 

  注:合同期内第一年实际总处理量在6300万份(不含)-6700万份时,单价不变,总处理量按照6700万份处理量结算,未满部分在服务期首年后统一结算;合同期内第二年结算方式同上。合同期内第一年实际总处理量低于6300万份(含)时,每份不含税单价增加0.0015元,服务期首年后统一结算;合同期内第二年结算方式同上。

  1.3、服务期限:2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

  1.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捆扎带等业务需要的材料消耗费用(不含标签纸、路单、大折扣、包装袋、电池)、设备维护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不含捆扎机电路控制板、捆扎机电机、输送带电机、电脑、打印机等整机更换等费用,但不含人为损坏的)、水电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对于因临时增版,以及由于报布制作部门原因造成报布制作错误需由乙方代为处理的报布制作,按(制签-贴签-打捆-扫描-发运)全流程每张0.28元结算;对于因内部作业问题不及赶发的报纸,通过市趟交进口报刊处重新处理的量,在计量时则相应予以扣减;

  1.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供应商应在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结算资料后60个自然日内付款,节假日顺延。合同期内第一年实际总处理量在6300万份(不含)-6700万份时,单价不变,总处理量按照6700万份处理量结算,未满部分在服务期首年后统一结算;合同期内第二年结算方式同上。合同期内第一年实际总处理量低于6300万份(含)时,每份不含税单价增加0.0015元,服务期首年后统一结算;合同期内第二年结算方式同上。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后仅一家单位报名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信和报业印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19905711715

  邮箱: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