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代收惠生供热费软件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0-10-13来源:中国邮政网

  1.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代收惠生供热费软件开发项目”,采购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对代收惠生供热费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寻源。

  2.项目概况内容

  2.1项目名称:代收惠生供热费软件开发项目

  2.2项目编号:HGJSJ20201013

  2.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4质量标准:符合《GB8566-8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标准

  2.5服务项目采购:代收惠生供热费软件开发

  2.6服务周期:三年

  2.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8 采购方式原因:

  鹤岗市分公司平均每年代收惠生供热费1.3亿元,现有代收供热费软件因不稳定、功能不健全,不能满足鹤岗市分公司代收惠生供热费需求,目前供热软件由哈尔滨金睿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服务,该公司是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供热收费系统的唯一供应商,是目前唯一全面拥有供热收费系统核心处理技术的机构,并拥有相关核心代码及供热收费系统的知识产权。现需要从哈尔滨金睿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软件开发项目,此需求符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一)、(三)款。

  2.9 拟定供应商名称:哈尔滨金睿科技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供应商发票要求: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统一发票。

  3.3供应商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

  3.5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哈尔滨金睿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4)开户许可证,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416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现场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成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8号

  联 系 人:宋杰

  电 话:0468-3233991

  电子邮件:393207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