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格(万元) |
1 |
1 |
红卫营业所营业用房 |
房屋建筑面积约110平方 |
月租金(含税)预算上限125元/平方。 |
1 |
3年 |
49.5 |
1.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
2.1.2.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1.3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1.4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1.5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6.在本次供应商提供的房屋需满足以下要求:
2.1.6.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1.6.2房屋位置要求:云和县城范围内区繁华地段;
2.1.6.3房屋楼层要求:一楼店面房及以上营业用房;
2.1.6.4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水电齐全,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2.1.6.5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9月 1日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每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不足规定家数。根据规定及项目采购方案,此项目转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5. 响应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5.3获取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5.3.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
4.3.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10日10: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5.2磋商时间:2020年09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5.3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会议室(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2楼),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装订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吴青斌
电 话:0578-2119185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