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汽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O.LSPOST-FW-20027,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6万元;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依据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四 |
1 |
汽车定点维修服务(三轮车)-本级 |
1、技术规范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邮政企业发布的技术、服务、质量、安全标准。 2、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车辆维修资质要求。 3、维修车辆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 4、具体要求见附件。 |
下浮率≥0% |
配件费(含修理费) |
100% |
2年 |
36 |
1.2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
1.3 服务期限:2年;
1.4服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服务的相关资质;
3)在服务地址5公里内设有维修点;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项目采购中出现经招标公告二次后有效应答人数量仍少于3家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方案,此项目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后勤支撑班;
5.3售价:响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LSPOST-FW-20027/合同包四/文件费);
5.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5.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4.3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 9月10 日 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二楼会议室(丽水市大众街3号)。
6.2谈判时间: 2020年 9月10日 9 时30分
1.2谈判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二楼会议室(丽水市大众街3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1.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后勤支撑班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蓝工、姚工
电 话:0571-87269662;0578-2113126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