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09-03来源:中国邮政网

  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赣悦惠商贸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联系电话:1837053258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20年9月2日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

  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

  /

  专家1               论证意见

  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分别于第一次(8月5日)和第二次(8月17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后,均只有江西赣悦惠商贸有限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由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第一次采购(8月11日)和第二次采购(8月24日)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附件。

  经审议,该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条款。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规定和本项目两次采购只有一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形,建议

  本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刘陆平

  职 称

  教授

  工作单位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家2               论证意见

  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分别于第一次(8月5日)和第二次(8月17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后,均只有江西赣悦惠商贸有限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由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第一次采购(8月11日)和第二次采购(8月24日)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附件。

  经审议,该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条款。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规定和本项目两次采购只有一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张基策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专家3               论证意见

  宜春邮政新零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分别于第一次(8月5日)和第二次(8月17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后,均只有江西赣悦惠商贸有限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由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第一次采购(8月11日)和第二次采购(8月24日)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附件。

  经审议,该项目磋商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条款。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规定和本项目两次采购只有一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形,建议

  本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曹金亮

  职 称

  招标师

  工作单位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