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东邮件处理中心二三楼增设自动喷淋项目设计单位——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08-2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东邮件处理中心二三楼增设自动喷淋项目设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0-4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金东邮件处理中心二三楼增设自动喷淋项目设计单位,金华邮件处理中心生产车间增设自动喷淋设备项目设计,拟利用原地下室自动喷淋设备及消防水池,共约40000平方米(单层20000平方米)。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建设规模6.5万元。
1.3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希望路518号(金东邮件处理中心)。
1.4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中标人。
1.5 承包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规定的要求,做好项目工程的咨询服务。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1.7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收之日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在总报价书中确定中标工期,工期提前不奖,每延期一天罚2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建筑设计(含消防设计)乙级及以上。
     2.2.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经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后,前来应答的供应商仅有一家。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采购人将与该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
五、公示期: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4日,共4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工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