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分公司全区金融网点CK110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新)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08-1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分公司全区金融网点CK110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新)”(采购编号:JSTZCG-2020-08-61 )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分公司全区金融网点CK110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新)

  采购编号:JSTZCG-2020-08-61

  采购内容:CK110设备采购安装服务。

  潜在供应商是各地区唯一获得公安许可经营CK110报警联网系统施工的企业,具有独家110报警系统平台联网资格,无其它代替的施工企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拟定该项目供应商:泰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标包一)、泰州市姜堰保安服务公司(标包二)、兴化市兴安监控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标包三)、泰兴市宏诚智能监控设备安装服务部(标包四)、靖江市国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恒安技术防范工程部(标包五)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含税),共划分5个标包:标包一(海陵区)最高限价:17万元;标包二(姜堰区)最高限价:6万元;标包三(兴化市)最高限价:8万元;标包四(泰兴市)最高限价:9万元;标包五(靖江市)最高限价: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三、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发出后三日内(即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3日)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联 系 人:      唐靖              

  电    话:     18261031608         

  电子邮件:1060088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