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泡沫包装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JS202007059,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医院泡沫箱采购,主要用于药品的包装,共需采购两种类型,分别为:泡沫箱:品种1:(内径2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品种2:(内径3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
1.2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泡沫箱:品种1:(内径2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约72000个、泡沫箱:品种2:(内径3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约6500个。
预算金额:316000元人民币(含税)
交货期:收到订单7-10天内送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单项限价:泡沫箱:品种1:(内径2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最高单项限价为4元人民币(含税)、泡沫箱:品种2:(内径350*130*175 )箱体壁厚3公分最高单项限价为4.5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单项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6所有泡沫箱需带有盖子。
1.7所有泡沫箱需要食品级工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磋商内容相关,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2017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供应商具备的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包装用品生产、经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5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7供应商所提供的泡沫箱需带有盖子
2.8所有泡沫箱需要食品级工艺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7 月16日9时00分至 2020 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昊驰,电话:1891218121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泡沫箱+磋商文件费) ”。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2020年7月24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4时30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20年7月24日14时30分、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B座10层
联 系 人: 周工 联 系 人: 张昊驰
电 话: (固定电话) 电 话: 18912181218
电子邮件: 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 街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