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资金已落实,现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TGDYZ202005003CS)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 项目类型:货物类
三、 最高限价(含税):¥175,300元。
四、 工期:60天
五、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分公司1台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报验直至取得运行合格证。
2、完成本项目旧电梯的拆除,旧电梯由成交单位回收利用。
3、 电梯安装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路19号邮政大院内。
六、 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采购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授权书)。
3、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拟投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
6、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前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七、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
八、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应当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至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1801室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2、报名须提交资料: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人则只需提供1)材料);
3)资质证书;
4)填制完整的《响应申请人声明》《磋商报名表》(格式按本采购公告附件一、二),加盖公章。
3、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响应人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664528802@126.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所留的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和确认报名成功,磋商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拟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报名后而不参加磋商的响应人,请在蹉商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7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及开标地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紫茶路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一、 本项目公示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 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18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664528802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紫茶路21号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13422750506
附件一:响应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磋商报名表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7月14日
附件一:
响应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采购人将我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响应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5)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响应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中国邮政有限集团广东省分公司管辖内的招标响应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响应报名表
响应报名表
采购编号 |
ZTGDYZ202005003CS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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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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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资料 |
响应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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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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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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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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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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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响应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