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安保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1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服务区域为象山县分公司所辖区域内押运路线,采购内容包括所在区域的驾驶、押运等安保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各类纠纷等工作。
本项目为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选择1家成交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
3、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金额47.28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报价要求(万元)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1 |
象山县分公司安保服务 |
≤47.28 |
项 |
1年 |
1 |
47.28 |
注:
(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供应商报价可按一个月30天,折算成按月计和按日计。
(4)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5)各项目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服务地址:三条线路押运服务点共29个,其中:营业网点共18个、储蓄银行网点共4个、ATM加钞1个、上门收款点5个。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获取时间:2020年7月7日至 2020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可直接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采购编号: 甬邮分采2020-FW-018-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7月15日8:3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18-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9、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整。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7天内交履约保证金至合同签订主体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0、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11、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0-FW-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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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安保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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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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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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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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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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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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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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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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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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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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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 (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