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标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旺季业务量参考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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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处理量区间(含上限) |
单件处理费用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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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1 |
进口邮件处理 |
进口处理环节(进口环节,分拣深度:本级分拣到投递段、县市分拣到经营部) 卸车-分拣-封发-安检-装车-发运 (制单) 作业时间:22:00-次日6:00;7:00-11:00 12:00-16:00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日均处理量:15万件-45万件 |
0-15万件 |
0.2432 |
0.26 |
51900 |
2020年双十一预计日处理峰值40万件,后四年预计每年增长30%。 |
11269 |
15万-20万件 |
0.1969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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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件 |
0.1872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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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40万件 |
0.1863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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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件以上 |
0.1777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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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出口邮件处理 |
出口处理环节(混合收寄+出口环节) 卸车-安检-收寄-分拣-封发(集包+散件)-安检-装车-发运 (制单) 日常出口作业时段: 16:00-次日02:00 20:00-23:00为核心时段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日均处理量:15-45万 |
10万件以下 |
0.2462 |
0.18 |
57400 |
2020年双十一预计日处理峰值60万件,后四年预计每年增长30%。 |
1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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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件 |
0.2001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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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20万件 |
0.1954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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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件 |
0.1948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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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40万件 |
0.194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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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件以上 |
0.1831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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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总包处理 |
经转处理环节(总包经转环节) 卸车-分拣-封发-安检-装车 -发运 (制单) 作业时间:17:00-次日02:00 20:00-23:00为核心时段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日均处理量:0.5万件-2万件 |
0.5万件以下 |
0.3947 |
0.02 |
1990 |
2020年双十一预计日处理峰值1.5万件,后四年预计每年增长30%。 |
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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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1万件 |
0.3719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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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1.5万件 |
0.3188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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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2万件 |
0.2922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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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件以上 |
0.2904 |
0.01 |
1.3 服务期限:5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1.4服务地址:嘉兴市科技城新昌路1456号,旺季期间增设二环北路506号临时场地。
1.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设备费(含工艺设备、监控设备、信息网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装需要对现有场地库体隔墙改造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设备扩建费、天桥、卷门等配件安装、所有场地设备修理费(含采购人现有场地设备)、水电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响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6采购人资源配置:生产所需的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位于嘉兴市科技城新昌路1456号,旺季时临时使用场地由采购人指定,多场地处理单价不变。生产楼总面积14000平方米,分进口处理、出口处理和总包经转三个区域;垛口情况:装卸车垛口拟设置50个、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工艺设备布局(详见附件)。
采购方配备20台伸缩机、内场PDA、蓝牙打印机设备;其余工艺设备、信息设备、场地监控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配备。
相关耗材(邮袋、胶带等)由采购人提供,水电由供应商负担。
1.7外包方式:计件外包,带设备进场。
1.8服务到期后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新增设备归采购人所有或由供应商自行处理(限期一个月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9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备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24107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从事快递行业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且项目承包期内最大单月日均处理量25万件以上(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清单及对应发票、能反映承包业务的照片、录像、现场网络视频等);
4)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需提供验资证明);
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4.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响应人名称 项目编号:No.ZJPOST-FW-20021文件费);
4.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4.4.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5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9日上午9: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
邮 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蓝工
电 话:0571-87269662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电子邮件:513702601@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