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多经企业清理核查中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POST-FW2020-14)项下的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司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1.1为满足湖州市分公司多经企业清理核查工作需要进行本次采购,以便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提供会计事务服务。
1.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5万元;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期限 |
报价要求 |
确定成交人数量 |
合同包1 |
1 |
多经企业清理中介服务 |
1、根据甲方提出的公司清理核查要求提供可行性策划方案,供甲方选择。 2、甲方确定公司清理核查方案后,乙方负责具体事务办理。清查内容包括实物数据提取、数据集整理、图件编制、价值估算、统计分析等。 3、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出具正式核查结果。 4、服务响应时间要求24小时响应。 5、对甲方提供或咨询中了解的资料、情况保密。 |
自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
≤5万 |
1家 |
1.3报价:服务价格含人工费用、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耗材费、差旅费、办公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4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款,由成交人开具采购人认可增值税发票或合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该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故依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及文件中确定的中标候选原则,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9楼会议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2日,共3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凤凰路79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陈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8006630008 |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赵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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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258177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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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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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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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