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押款护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押款护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邮政代理金融业务需求,全地区112个网点取送款等金融护卫外包服务。其中:邮政网点90处、邮储银行网点22处,金融网点每日需要早、晚二次取送款目的地和业务库之间的取送款服务,同时应满足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取送款业务。
项目预算:总预算687.6万元,其中押运服务费预算624万元、大额调款服务费预算30万元、守库服务费预算33.6万元;上述费用按照邮银分摊比例,邮政押运费预算504.45万元、银行押运费预算119.55万元;邮政大额调款预算15万元、银行大额调款预算15万元;邮政守库费预算27.16万元、银行守库费预算6.44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丹东地区暂只有1家金融护卫公司,采购的金融押款护卫外包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 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四)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中的第一款,所以拟单一来源采购。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中:营业执照服务范围中应包含金融机构押运、守护服务业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现任负责人与工商局注册信息相一致;
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辽宁省保安服务行业许可证》,服务项目注明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应提供当年保险期内的押运在途财产保险单。外包公司应已购买或需承诺将购买1000万元以上的押运外包服务在途保险(保险项目是被押运的款物价值,保险金额应能足额支付对押运款物的有关赔款)。需要提供有关单据或承诺函。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丹东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C区24号楼101室
现予公示7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91号
项目联系人:崔颖 联系电0415-2128290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项目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0415-2891557
传 真:0415-2891557
2020年6月5日